其他要求: 1.招聘对象 2022年12月31日及以前取得境内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取得海(境)外博士学历学位证书且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人员。 2.年龄要求 引进高层次人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经考核业绩突出、特别优秀的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3.人事档案及组织关系等转入宜宾学院,在校全职工作。 4.思想政治及身体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3)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事业心、责任感强。 5.符合引进岗位所需的专业、职称、学术水平及其他条件。 6.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福利待遇: (一)安家补助60万元人民币,若具备相应条件可在安家补助60万元(税前)的基础上申请上浮(上浮原则详见宜宾学院官网公告栏——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 (二)科研启动金 高层次人才可申请科研启动金,学校根据申报课题质量提供人文社科类科研启动金15-30万元,理工类科研启动金20-50万元;I类、II类、III类人才可申请一事一议。 (三)待遇及其他政策 1.工资待遇 新入职人员可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学校政策享受月薪制待遇,或按学校政策申报年薪制待遇。 (1)月薪制:对于不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高层次人才,享受校内副高七级岗位绩效工资待遇;已评聘副高专业技术职务且经我校认定达到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相应水平的高层次人才,享受校内副高五级岗位绩效工资待遇;已评聘正高专业技术职务且经我校认定达到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相应水平的高层次人才,享受正高四级及以上岗位待遇。 (2)年薪制:依据学校相关规定,结合拟聘人员的工作目标任务,可申请选择享受30、40、50万元/年的年薪制薪酬。申请超出50万年薪范畴的,可采取一事一议。 2.住房租金补贴 学校为高层次人才提供一年住房租金补贴,每月1500元;I类、II类、III类人才可申请一事一议。 3.人才薪金和其他奖励 人才薪金和其他奖励政策,按学校相关政策执行。 4.配偶政策 高层次人才的配偶经学校考核通过,可依据配偶具体情况酌情解决工作。 5.学校报销人才来校参加考核的往返差旅费。